为纪念《逻辑哲学论》出版一百周年,清华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学联合研究中心邀请了十位顶尖国际学者,于5月17日至6月16日以线上研讨会的形式举办了十场专题讲座。讲座主题涵盖对该书的解读、逻辑的作用、逻辑与伦理的关联、该书写作背景、及其对后世的重大影响等。讲座面向公众开放,吸引了六百余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和学生报名参与,反响热烈。
《逻辑哲学论》是奥地利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生前出版的唯一一部专著。该书的主体部分由维特根斯坦在一战服役期间用德文撰写,并于1918年8月退伍时完稿,1921年以“Logisch-Philosophische Abhandlung”为题发表在德国《自然哲学年鉴》(Annalen der Naturphilosophie)当年的最后一期。翌年由拉姆齐(Frank P. Ramsey)和奥格登(Charles Kay Ogden)译为英文,德英对照、以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为题由伦敦的劳特里奇与基干·帕维尔出版社(Routledge & Kegan Paul)出版。《逻辑哲学论》出版后逐渐引起学界的关注,迄今热度只增不减。《逻辑哲学论》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
《逻辑哲学论》书影
在《逻辑哲学论》百页有余的篇幅内,维特根斯坦用凝练的笔触探讨了世界的本质;世界如何由思想和语言表征;语言和实在的关系;什么是不可言说、继而不可思考的等哲学问题,本次的系列讲座也围绕着这些话题展开。《逻辑哲学论》以晦涩难解著称,因此在后来的研究中发展出了形色各异的解读路径,本次系列讲座的首场讲座即以对该书之解读方式的探讨开启。5月17日,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里基茨(Thomas Ricketts)以“决然解读与一般的句子形式”(Resolute readings and the general sentence-form)为题,探讨了对《逻辑哲学论》的“决然解读”。决然解读肇始于戴蒙德(Cora Diamond)发表于1988年的论文《扔掉梯子》(Throwing Away the Ladder),这种解读否认《逻辑哲学论》的主体暗示或指向一种关于逻辑、语言和本体论的不可说的真理。里基茨教授通过研究一般的句子形式在这种解读中的位置和作用,来考虑对《逻辑哲学论》进行“温和的”决然解读的前景。
里基茨作演讲
5月19日,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瓦雷(Ben Ware)博士的讲座题目为“《逻辑哲学论》、现代主义和末世观”(The Tractatus, modernism, and the apocalyptic view of the world)。该讲座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瓦雷博士指出了维特根斯坦被大陆哲学和批判理论传统中的思想家误读的一些方式;通过揭露其中的一些误读,他提出维特根斯坦不单单是一个现代主义哲学家,更是哲学现代主义的代表。第二,瓦雷博士主张,哲学现代主义这一概念可用于《逻辑哲学论》:该著作之为现代主义的关键成就之一不是因为其提供了一个新的现代主义的语言理论,而是对现代主义语言理论的批判,因此也是对我们在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中经常遇到的那种语言魅惑和异化的批判。第三,维特根斯坦针对原子弹和(他所谓的)“末世观”发表了一些有争议的言论:尽管这些言论出现在他战后的笔记本中,但瓦雷博士认为,它们仍可以为我们在《逻辑哲学论》中遇到的哲学观念提供有趣的新启示。
瓦雷作演讲
5月26日,英国东英吉利大学高级讲师库赛拉(Oskari Kuusela)以“作为《逻辑哲学论》之关键的维特根斯坦的基本想法”(Wittgenstein’s Grundgedanke as the key to the Tractatus)为题分享了他关于《逻辑哲学论》的最新思考。库赛拉认为,理解《逻辑哲学论》的逻辑哲学、解开《逻辑哲学论》的哲学意义的关键是维特根斯坦称作他的基本思想或基本理念的东西。库赛拉对比了以基本想法为起点的阐释策略,与两个传统的(安斯康姆(G. E. M. Anscombe)的和哈克(Peter Hacker)的)及一个较新的(治疗性的)阐释路径,并发现后者似乎无法公正地对待维特根斯坦早期逻辑哲学的新颖性,而其对于当代哲学的意义可以说正取决于此。
库赛拉作演讲
5月27日,荷兰莱顿大学教授桑托姆(Göran Sundholm)的讲座题目是“作为两条历史发展路径之交汇点的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Wittgenstein’s Tractatus as point of intersection between two historical lines of development)。人们惯常视逻辑为“推理的艺术和科学”。因此,自亚里士多德以降,推理一直是逻辑理论中的一个关键概念。逻辑史上的一个主要传统是根据认知上的包含性来刻画推理的有效性:当结论“包含”在前提中时,推理即是有效的。另一个主要传统以前提之真与结论之假之间的不相容性作为推理的有效性。在简单的经典条件下,这相当于在所有的变化下,保持从前提到结论的真。桑托姆教授把《逻辑哲学论》的逻辑学说定位在包含性和变化性传统的交汇点上,并指出其与(康德式的)观念论和奥地利实在论的逻辑立场在某些方面上的可类比之处。
桑托姆作演讲
5月31日,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教授费里斯特姆(Sami Pihlström)以“论《逻辑哲学论》中的超越伦理学”(On the transcendental ethics of the Tractatus)为题作报告。在“超越”的阐释传统下审视《逻辑哲学论》的“伦理”,可以说维特根斯坦关心的是理解采取一个伦理立场的可能性条件——就像他关心对世界进行语言表征之可能性的必要条件。这些超越的条件无一可用语言得到理论上的阐明,而且根据《逻辑哲学论》,根本不存在有意义的伦理命题。这种对伦理的超越式说明——“从内部”限制道德关涉的领域,但凡我们还有一个生活、有一个世界或语言,我们向来就已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承诺了伦理——费里斯特姆教授点明,这是《逻辑哲学论》式的伦理学图景之意涵的一个主要方面。为了理解对伦理的超越说明的重要性,费里斯特姆教授探讨了维特根斯坦观点中的几个关键想法:他拒绝道德奖惩的重要作用;他将伦理刻画为超出任何可言说的东西;他将幸福构想为与世界相和谐;他对形而上学主体和唯我论的评述,以及关于超越和超验之间的关系的问题。
费里斯特姆作演讲
6月2日,比利时鲁汶大学德·米塞尔(Benjamin de Mesel)博士的报告——“《逻辑哲学论》中的伦理学:意义之可能性的一个条件”(Ethics in the Tractatus: A condition of the possibility of meaning?)——同样旨在阐明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关于伦理学的评论。例如,我们如何理解“不可能有伦理学命题”和“伦理是超越的”?德·米塞尔博士试图通过将这些评论与关于逻辑、美学和宗教的类似评论联系起来以澄清它们。他首先论证,按照维特根斯坦的理解,逻辑、美学、宗教和伦理学都是意义的可能性的条件。仅当某物有一个形式,当其在某种程度上是有限的、且可以被看作一个整体(一个命题、一件艺术作品、一个生命)时,才可能有意义。其次,德·米塞尔博士指出了《逻辑哲学论》中伦理学、逻辑学、美学和宗教之间的一些不同之处。最后,由于该讲座专注于《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谈论伦理学的部分,德·米塞尔博士简要讨论了科南特(James Conant)的主张,即这些部分并不比该书的其他部分更直接地涉及伦理。
德·米塞尔作演讲
6月7日,瑞士苏黎世大学教授格劳克(Hans-Johann Glock)奉献了题为“‘哲学唯一严格正确的方法’:逻辑分析与反形而上学论辩”(”The only strictly correct method of philosophy”: logical analysis and anti-metaphysical dialectic)的讲座。《逻辑哲学论》围绕着两个中心话题——符号表征的前提条件和逻辑暨哲学的本质——之间的联系展开。正确的哲学是这样一种活动,即揭示使得语言能够表征实在的隐藏的逻辑形式。与此同时,这种逻辑分析的目的在于克服形而上学。在分析哲学此后的发展中,这两种想法分道扬镳:其中一种导致了与戴维森关系最密切的方案,即产生出形而上学后果的关于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另一种则是由后期维特根斯坦发起的、不借助逻辑分析而化解形而上学概念混乱的活动。格劳克教授追踪了这些历史性影响的路线,但其最终目的是一个实质性的目的,即确定这两个企划是否可以分开。格劳克教授认为,不依靠某种逻辑—概念分析而从事反形而上学论辩的希望,会沦为某种“纯粹方法的神话”。
格劳克作演讲
6月9日,挪威卑尔根大学教授卡希尔(Kevin Cahill)的讲座“分道而行:某种前篇”(A parting of the ways: A sort of prequel),以弗里德曼(Michael Friedman)的《分道而行》(A Parting of the Ways)一书为线索。该书生动描绘了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在当今哲学景观的形成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因为正是卡尔纳普对海德格尔的反应,扩大并巩固了“分析”和“大陆”哲学之间的裂痕。卡希尔教授的讲座涉及另一个关涉卡尔纳普的哲学裂缝,其根源显现在他对《逻辑哲学论》中逻辑命题的描述的理解与维特根斯坦本人的理解之间的差异中。在铺陈了维特根斯坦和卡尔纳普对重言式理解上的差异之后,卡希尔教授根据维特根斯坦对弗雷格的接受、记号/符号的区分对于维特根斯坦的重要意义,以及已然出现在《逻辑哲学论》中的对日常语言的看法等方面,阐述了维特根斯坦对后来成为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句法》(Logical Syntax of Language)中持有的元逻辑立场的拒斥。最后,卡希尔教授在海德格尔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关于日常语言的看法之间作出了一些勾连,这些勾连将他们与分析的语言哲学的主流传统和许多当代的后现代主义语言观区分开来。
卡希尔作演讲
如果周年纪念可被视作一个与历史对话的机会,那么《逻辑哲学论》出版一百周年的时机使我们在更广泛的历史背景下审视维特根斯坦的早期作品变得更为合适。6月14日,比利时鲁汶大学加基斯(Dimitris Gakis)博士的讲座“语境中的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Wittgenstein’s Tractatus in context)探讨了《逻辑哲学论》及其作者如何与他们的时代相联系这一问题。加基斯博士首先强调了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哲学观与现代主义和现代性的种种面相——有时趋同,有时趋异、甚至相悖——之间的一些联系。然后,他详细地讨论了《逻辑哲学论》作为一个对现代性的现代主义批判的特殊性,即作为尝试对现代性(的某些特质)所作出的一个内部批判的特殊性。最后,加基斯博士以对《逻辑哲学论》时至今日是否(以及如何)仍被认为有意义的一些思考作结。
加基斯作演讲
众所周知,维特根斯坦在年轻时就被叔本华的作品所吸引。但不太清楚的是,维特根斯坦在多大程度上吸纳并化用了《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以及这种吸纳和化用多大程度上在其《逻辑哲学论》中现身。 6月16日,在本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中,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教授弗里德兰德(Eli Friedlander)即探讨了叔本华所表述的“世界是我的表象”和“世界是我的意志”的两面性,是否以及如何与《逻辑哲学论》中所表述的“世界是我的世界”的宣言有关,他的讲座题目为“‘世界是我的世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与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The World is my world”—Wittgenstein’s Tractatus and Schopenhauer’s World as Will and Representation)。
弗里德兰德作演讲
本次纪念系列讲座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落下帷幕,与会学者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本次系列讲座对学界进一步理解《逻辑哲学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唐浩发言
司马亭发言
研讨会的两位组织者,我院哲学系长聘教授唐浩、清华大学金岳霖逻辑学讲席教授司马亭(Martin Stokhof)正在筹划将本次系列讲座的讲稿结集出版,相信这会为《逻辑哲学论》的研究增添一块极具分量的砖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