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中文系“纪念朱自清先生诞辰120周年系列学术讲座”第七讲在人文社科图书馆未央厅举行。我院中文系谢思炜教授为在场听众作题为《汉语诗歌的特点》的学术报告,报告由中文系马银琴教授主持,吸引了校内外大量听众。
谢思炜从语言角度出发探讨汉语诗歌的特点,指出由于诗歌与其语言表达形式密不可分,故而“不可翻译”。汉语诗歌具有显著特殊性,其语言特点与印欧语系诗歌差别明显,海外学者对其分析较多。在回顾前人对汉语诗歌的论述时,谢思炜主要论及了意象派诗人、比较文学论者、语言文化论者三种不同派别的观点。
意象派诗人如庞德、费诺罗萨等认为汉字的象形特征使其具有诗性,较之语音语言更为有力生动。比较文学论者如叶维廉等则认为汉语诗歌利用未定位、未定关系与关系模棱的词法语法而超脱于西文中规则的桎梏,回文诗是其最好的例证。语言文化论者如高名凯、葛蓝言等认为汉语“表象主义”“原子主义”,长于表现具体事实而弱于说明抽象观念,善于描绘事件、唤醒特殊感觉,同时“汉语特殊论”“汉语思维模式”等强调汉语独特性的论调也颇具影响。
接下来,谢思炜对几个有争议的问题如汉语词汇的词性问题、汉语诗歌如何表达时间、汉语诗句为何时常缺少主语等问题进行讨论。汉语词汇虚实畛域明显,而实词“离句无品”,是故回文诗全用实词;汉语诗歌中缺少时态变化的时间观近于电影的时间呈现方式,常常自由而摆脱外界束缚;而缺乏主语的现象不仅和隐去主语的习惯有关,也与诗中为数不少的话题句颇有关系。
在回顾前人观点之后,谢思炜从诗句节奏形式、语言的音韵和声律、诗歌句法三个方面论述了汉语诗歌的特点。就诗句节奏形式而言,采用“三字脚”的五言句和七言句几乎成为诗歌专属的句式,在节奏上句末三字与上文分开,五言句上二下三,七言句上四下三,有意变更这一规则的诗句则被前人评为“蹇吃不足多学”,不具备典型性。自“三字脚”出现后汉语文体和语言节奏便分为诗歌与散体两种形式,“三字脚”的节奏同样见于民歌民谣与歌词中,而有意摒弃“三字脚”的现代汉语诗歌则不如古典诗歌上口好记、意味隽永。谢思炜还将汉语诗歌与英语诗歌、藏语诗歌、越南喃字六八体诗歌等相比较,指出汉语诗歌的“三字脚”结构的独特性。
就汉语诗歌的音韵和声律而言,汉语诗歌的押韵只有尾韵一种形式,或每句押韵或隔句押韵,其他语言诗歌变化更为多样,有头韵、腰韵等形式。平仄律则是在五七言诗业已成型的字节分划基础上的一种升级形式,是人为规定而成,与自然形成的汉语双音节音步、“三字脚”不是同一层面的现象。在语音早已变异的情况下,近体诗仍能保持其特殊的形式美,主要依赖于建立在五、七言诗原有字节分划基础上的字词结构组织等方面。
就汉语诗歌句法而言,汉语句法本就缺少语法形态标志、语法关系松弛,使得诗歌中字词组织灵活、句法结构时而出现歧义,有助于诗人在字词、语序等方面变化出新。谢思炜引用王安石改“日斜奏罢长杨赋”为“日斜奏赋长杨罢”的例子,指出诗人喜爱通过调整句子结构,将原有成分拆开重新组织以达到修辞效果。诗歌中出现的独特的中心语句乃至“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一类特殊句式,现在仍得到应用。谢思炜复援引诗句,指出汉语语法句子结构简单,从句尤其明显,只使用字数十分有限的短语,主语从句、宾语从句常见而缺少定语从句。句中成分呈现在同一平面上,不像印欧语系语言中由关系词引导的句子自然形成另一层面而使句子呈现为立体结构。
最后,谢思炜总结了汉语诗歌的语言形式所带来的一些影响。汉语重要文体以短句为主,诗歌文体停滞于五言、七言句式,九言、十一言诗都没有发展起来。这种诗体形式上的限制使得简单、单纯的诗在汉语诗歌中占据多数,意象鲜明,一诵即懂,但弊在缺少变化、易重复,迫使难有新意的诗人转向写卖弄学问、微言大义,变诗为谜的诗。《离骚》与玄言诗在汉语诗歌中终乏嗣响,长篇叙事诗也不甚发达,这些现象都与汉语诗体形式排斥说理与复杂叙事有关。
报告结束后,谢思炜与在场师生就“五四”后的现代诗语言形式与创作、抛弃格律而趋向自由诗是否是一种东西方共同的趋势、唐诗的繁荣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听众深受启发,颇有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