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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文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规定及实施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定于2018年9月17日起开始进行2015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在推荐免试(直读和保留资格)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同时,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本院博士学位。现将有关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

1、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注重对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业务特长等的综合考核;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优先推荐;

4、本院鼓励跨学校、跨学科的学生申请。

二、实施办法

1、审核

根据学校规定以及本院的实际情况,校外推免生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8年9月7日17:00;校内推免生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8年9月11日12:00。申请截止后,人文学院推研工作小组将对所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进入复试的名单。

2、复试考核

人文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方式如下:

①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考核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发展特长等进行综合考核。

②考核将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1)面试(中文系、哲学系、科学史系、外文系占总成绩100%)的方式进行,按总成绩排序。考核结果登记在考核记录表上。2)面试+笔试(历史系:笔试30%,面试70%)的方式进行,分别给出成绩后汇总,按总成绩综合排序。考核结果登记在考核记录表上。

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成员中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并对考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与评分表一并妥存备查。

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按满分100分独立给出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者的考察评价意见。面试考核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与评分表一并妥存备查。

③考核时间及地点:

院系

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中文系

面试

2018年9月17日 上午10:00 下午13:30

新斋304

历史系

笔试

2018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

文北楼 406

面试

2018年9月17日 下午13:30

文北楼406等候

哲学系

面试

2018年9月17日 下午13:00

新斋104、新斋105

科学史系

面试

2018年9月17日 上午9:00

蒙民伟科技大楼南楼S212

外文系英语专业

面试

2018年9月19日 下午13:30

文南楼二层大厅

外文系日语专业

面试

2018年9月18日 下午15:00

文南楼二层大厅

3、确定初选资格

① 综合考核排序

本院将按照面试或面试+笔试成绩,在复试考核结束后对每位参加复试的学生按照本校直硕、直博,接收外校直硕、直博分别排序,严格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学校下达的招生限额内提出初选名单。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查确认。

②学校确认初选资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拟接收的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查,确认申请者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资格。

4、名单公示

本院将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类名单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5、填表、报名

获得初选资格的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网报名,具体填表及报名有关要求按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未履行报名手续的,均不能录取,责任由学生个人自负。

三、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本院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需通过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注册中心进行的研究生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并转入研究生学籍。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

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资格复审要求:

(1)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综合论文训练)的学分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前出现的本科必修及限定性选修课程中的不及格课程必须已经重修或重考及格。

② 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后,本科必修及限定性选修课程考核没有出现不及格。

③ 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后未受任何处分。

④ 能正常毕业且综合论文训练成绩在80分(含)以上。

(2)凡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者,均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即研究生学位课程不及格仅限1门次,且必须补考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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